为什么要这样,辞个职都那么难``````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22 00:59:49
我该怎么办,真的很无助。为什么别人找的工作会和我的大不同呢!这又不是什么好工作,怎么人事关系那么难,那么复杂
现在答应让我走,不过时间还要他来定,你们说说,我快点走的几率高不高啊!

根据劳动合同,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用人单位应予办理相关手续。但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除外。
同时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:
1、在试用期内 2、用人单位以暴力、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。 3、用人单位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4、用人单位未依法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的。
你可以根据以上的情况采取相应的办法提出离职,如果用人单位还是不给办,你就告他,去劳动仲裁部门,一告一个准!

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烦恼,如影如随、挥之不去!烦恼有多种多样,有成长的烦恼,有生活的烦恼,有事业的烦恼,有情感的烦恼……当烦恼来临时,不要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。不行就和老板实话实说吧.

没办法……现在的社会就是这样啊,弱肉强食,物竞天择,优胜劣汰。当你还没有涉足时,是无法知晓其中的谜团,但当你已经踏入,你就会身不由己了。别人是别人,你是你,你与别人是不能比的。也许某些工作更适合你,也许也不适合你,但,现在的你不能学会唉声叹气,你郁闷,你生气,你苦恼,你无助,可是没有人会帮你,只能靠你自己。化苦闷为力量吧,以崭新的面貌来迎接一个更加美好、更加灿烂的明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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辞职当然是个人的自由,但如果用人单位在培养人才上付出了一定代价,那你应该给予一定的弥补,劳动法上对此有说法

生与具赖,事无勉强。